这8种违建不拆除,违建什么情况才拆除? 2021年起这八种违建不能拆了

违法建筑,按照传统的理解,就是被强制拆除 。这是正常的理解,既然知道会被拆除,为什么还有违法建设呢?实际上,很多人是抱着侥幸心理来建设的,因为房子建造好了,拆迁征收的时候就可以赚很多钱,如果被拆除了,那就亏了 。实际上还是有“赌博”的心理在起作用 。
但是,有的情况本来就不该拆除,或者因为某些原因,导致建设出现了违法行为,按照传统的做法,强制拆除完事 。2021年,为了考虑强制拆除带来的影响,对一些建设,是不允许强制拆除的,那我们看看都是哪些建造不能拆除,如果出现违法建造了,是不是就是一个强拆了事吗?
一、违建的概念违建是什么?实际上就是违法建筑,是指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及其他设施 。
二、违建哪些不能拆除?哪些必须拆除?违建按照性质分为违反法律程序的违建和实质性的违建 。
1、程序违法的建筑该不该拆
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性相关规定的违法建筑,也就是从法律上来说,该建筑只是违反了审批程序的相关规定,但是,建筑本身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符合地方土地规划的,那这种建筑一般可以通过补办手续等方式,使不合法的建筑合法化,那这样的建筑是不允许拆除的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37条、第38条规定,规划区内的建筑必须先申请,规划部门核实后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如果该房屋建设本身符合规划要求,而且也在规划区内的,那这样的建筑从法理上讲就是程序违法,但是建设不违法的违建,那这样的房子一般情况下,通过补办相关手续后使其合法 。
2、实质违法的建筑会不会被拆
本来你的房子也建设在规划区内的,手续也完善了的,但是,按照规划只能建设5层,结果建设了8层,而且,按照规划,建设的房子本来就是住房的,结果变成了工厂,换句话说,建设人完全改变了土地用途,比如由商业用地变成了工业用地等等,那这样的建筑是要被强拆的 。
三、2021年起哪些违建不再拆除?1、1987年1月1日前建造的农村老房子不属于违法建筑,因此不予拆除 。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的第六点的规定,“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面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 。”
1986年6月25日,《土地管理法》予以颁布,并于198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因此,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土地管理法》实施前的超面积宅基地按照实质性的政策予以登记,因此,1987年1月1日前的建筑已经确权登记了,所以不属于违建,故不能拆除 。
2、有土地使用证,但是其他证件全部或者部分没有的,不予拆除
这样的建筑,很多是受当时的原因和政策原因,没有完善相关手续的,比如房产证等,只要没有改变土地使用用途,也符合规划相关规定,可以通过补办相关手续,使该建筑合法 。
3、2008年以前建造、翻新、扩建的房子,不算违建,也不能拆除
2008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正式实施,而该法律实施之前,我国是没有规划这个说法的,因此,2008年以前,有土地使用证的建筑,不属于违建 。
另外,在2008年以前,通过招拍挂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而用途为工业用地的,只要在2008年以前完成了房屋的建设、翻新和扩建的,都不算违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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