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年春节期间,商业精英和企业必须做好这四大关键安排


虎年春节期间,商业精英和企业必须做好这四大关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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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小年,距离春节还有5天~


年关将至,疫情又起,面对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人员流动、疫情防控、就地过年等事宜,企业该如何合规过渡?


大摩特收集整理商业精英和企业常见问题,以帮助企业合规处理与落地执行!








01
春节加班热点问题


一、2022年春节如何放假?企业安排员工上班应如何支付加班工资?


【虎年春节期间,商业精英和企业必须做好这四大关键安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规定,2022年春节假期为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


结合《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6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规定,2022年春节假期性质具体如下:






注:*此为《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仅适用于深圳市的企业;2020年7月2日,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修正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中欲取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下加班工资计算的相关规定,但修订稿暂未正式通过,故深圳市内该规定依然有效 。








02
就地过年热点问题


一、企业能否要求员工就地过年?


不能强制要求 。目前防疫政策并未强制要求企业员工必须就地过年,以倡导为主 。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行为,将被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非法拘禁罪” 。


因此,企业目前并无权强制要求员工就地过年,限制其人身自由 。当然,企业可从共同防疫角度出发,以各种方式(如奖励等)倡议员工留在当地过节 。




二、员工明知中高风险仍前往导致无法按时返岗工作的,企业要发工资吗?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5条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新冠肺炎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期间的工资报酬,应予支持 。劳动者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导致被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劳动者请求该期间工资报酬的,不予支持 。


因此,若员工明知中高风险地区但无正当必要理由仍前往,导致被采取隔离措施,无法按时返岗工作的,因员工存在过错,则若员工主张此期间的工资待遇的,司法实践一般不予支持 。




三、企业可否要求员工做防疫承诺,如承诺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导致感染新冠肺炎,自愿放弃病假或疫情工资待遇,按事假处理等?


首先,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且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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