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工程人员应该知道的十六个工程项目管理内容( 五 )


(1)内部初验参加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2)正式初验参加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质检站等相关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5、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1)由总包单位提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报告和计划安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批准;
(2)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3)参加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质检站等相关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6、一般工程验收资料由总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整理准备,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参加现场检查评定,通过检查评后签字确认;
7、单位工程验收、工程项目初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按照规定要求相关部门参加检查评定,通过检查评定后签字确认;
6、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总包单位提交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签字确认的工程项目系统技术资料、全部竣工图和工程技术档案 。
十四、工程竣工移交 1、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总包单位提出工程项目移交报告;
2、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报建设单位批准实施;
3、总包单位提供经批准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套;
4、办理移交手续,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进行正式移交;
4、 同时建设单位和运营公司正式办理交接手续,参加交接的人员: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公司领导,相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交二套给运营公司 。
十五、工程款支付 1、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审核批准的工程月报表,由总包单位提出支付申请单;
(2)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工程量,审计部门对结算进行核定;
(3)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款提出具体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
2、工程支付申请单三份,分别由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保存 。
十六、工程项目结算 1、工程项目结算原则: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移交报告、竣工验收资料;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工程人员应该知道的十六个工程项目管理内容】2、总包单位提出工程结算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会签同意后,送至审计部门;
3、审计部门在完成总体审查工作;
(1)严格按照合同、设计图纸、规范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审核竣工结算是否控制在工程项目预算之内;
(2)审核竣工结算与工程项目预算差异,严格审核工程变更价款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
(3)审核完成工程量是否真实、经济签证是否确认、工程计价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
4、工作总监审定同意;
5、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在结算上确认签字:
(1)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
(2)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审核工程量、经济签证、合同变更、材料价格确认单等是否严格按照现场管理的签字程序确认,对不符合规定的工程量、经济签证、合同变更、材料价格确认单坚决不允许进入工程结算中;
6、工程项目结算书一式四份: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及公司;
7、工程结算付款办法严格按照工程款支付办法的程序确认,严格审核工程项目各阶段工程付款的正确性,对最后一次工程结算付款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抵扣工程预付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及水电费、定额管理费等,并由财务主管人员做付款清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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